【晉江市紫帽鎮】《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省政府令219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有關規定,我鎮對2024年12月31日前,以晉江市紫帽鎮人民政府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并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過程
本通告由我鎮村財代理服務中心起草,由并向黨委領導班子、相關職能科室、各村(社區)和鎮直有關單位征求意見。由我鎮法律顧問仰格律所律師合法性審查,經會議研究通過,鎮長、黨委秘書審議簽發。
三、主要內容
本通告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省政府令219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有關規定,我鎮對2024年12月31日前,以晉江市紫帽鎮人民政府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共廢止1份(《晉江市紫帽鎮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村(社區)集體“三資”管理的通知》)。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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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江市紫帽鎮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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