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政府行為,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根據國務院關于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和《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江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后評估工作制度的通知》(晉政辦明傳〔2022〕35號)等規定,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開展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后評估工作。依據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后評估結果,我局擬對2024年以前制定的部分規范性文件作出處理,其中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12件、擬修改的規范性文件1件、延續的規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4件。
二、制定依據
根據國務院關于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和《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江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后評估工作制度的通知》(晉政辦明傳〔2022〕35號)制定。
三、主要內容
本次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圍繞晉江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以前制定的相關文件展開,結合2025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后評估結果,具體處理結果如下:
(一)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
《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相關配套制度的通知》(晉農〔2021〕63號);《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新增)的通知》(晉農〔2022〕68號);《晉江市農業農村局晉江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晉江市設施農業用地備案管理工作導則的通知》(晉農〔2023〕26號);《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晉江市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晉農規〔2023〕3號);《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例行清理結果的通知》(晉農規〔2023〕5號);《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晉江市實施2024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晉農規〔2024〕1號);《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晉江市高素質農民培育規范(試行)的通知》(晉農規〔2024〕2號);《晉江市農業農村局等9個部門關于印發晉江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晉農規〔2024〕3號);《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晉江市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參建單位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晉農規〔2024〕4號);《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晉農規〔2024〕5號);《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晉江市農業農村領域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2024年版)的通知》(晉農規〔2024〕6號);《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晉農規〔2024〕7號)等文件,符合現行政策法規,為銜接后續工作安排,保障政策連續性,應繼續保留。
(二)擬修改的規范性文件
《晉江市農業農村局晉江市自然資源局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規范宅基地審批流程的通知》(晉農〔2020〕164號)于2020年8月3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因相關部門正準備出臺宅基地管理的相關文件,該《通知》需進一步進行修改。
(三)延續的規范性文件
《晉江市海洋捕撈漁船拆解操作規程》(晉農〔2021〕109號)于2021年10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該文件明確了漁船拆解的地點、流程、材料要求及監督管理措施,有效規范了海洋捕撈漁船拆解行為,為提升服務效能、維護漁業秩序提供有力保障,當前仍滿足晉江市海洋捕撈漁船拆解管理實際需要,與相關政策銜接,擬延續2年。
(四)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
1.《晉江市進一步發展特色現代農業的若干措施操作程序》(晉農〔2021〕103號)于2021年9月15日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該文件規范了39項扶持項目申報與管理,規范了資金撥付與監督管理,確保了特色現代農業扶持政策有序實施。因有效期屆滿,部分內容不適應當前特色現代農業發展新形勢,擬失效。
2.《晉江市創建省級海洋產業發展示范縣項目和資金管理措施》(晉農〔2021〕149號)于2021年12月29日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該文件規范示范縣創建項目和資金管理,為省級海洋產業發展示范縣創建提供了制度支撐。因有效期屆滿,部分內容與當前扶持方向、補貼標準不適應,擬失效。
3.《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晉江市設施漁業養殖技術要求的通知》(晉農〔2021〕142號)于2021年12月13日施行,該文件為養殖設施改造、質量監管提供了統一依據,推動了全市設施漁業養殖設施標準化升級、養殖質量安全監管效能提升及產業轉型發展。目前相關設施改造、標準化建設任務已達成,擬失效。
4.《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通知》(晉農〔2020〕139號)于2020年7月28日施行,已于2025年7月28日到期,因該文件與當前執法規范要求不符,且后續已出臺相關文件,擬失效。
四、范圍期限
晉江市,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五、起草過程
起草單位為晉江市農業農村局政策與改革科,2025年11月14日于晉江市人民政府網站征求公眾意見,并于同日征求財政局及各鎮街意見,收到財政局提出的意見1條,并對財政局提出的意見予以采納。
六、解讀科室及咨詢電話
解讀科室:政策與改革科
咨詢電話:0595-856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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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202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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