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泉州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并組織實施全市有關教育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二)統籌所轄學校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擬訂所轄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指導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的全面實施;擬訂教育政策,并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指導、檢查;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統籌指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教學管理,推動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指導和推進全市社區教育,統籌協調全市終身教育工作,加強對外教育交流和合作。
(四)引導、發展民辦教育,規范監管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
(五)指導全市教育領域國際及與港澳臺地區的合作與交流;依法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六)主管教師工作,負責所轄單位的人員編制和教師調配聘用等工作;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和職務職稱評聘;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按管理權限做好學校干部的培養、選拔、考察、任免工作;負責教職工工資福利、年度考核和獎懲管理;審批教職工請假、退休、辭退、辭職等手續;指導教師和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
(七)提出全市教育經費預算和項目計劃的建議;督促執行學校收費標準;監督所轄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指導、監督學校條件裝備、基建工作;指導檢查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八)指導所轄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德育、體育衛生、文化藝術、社會實踐、國防教育、科技教育、語言文字、研學實踐等工作。
(九)指導所轄學校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統籌協調所轄學校的安全工作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指導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十)主管全市各級教育統一考試和所轄學校招生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教育學會、教學研究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工作。
(十二)負責所轄學校黨的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統戰工作、群團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領導和管理市直教育系統黨委。
(十三)受市委委托,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所轄各類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宏觀管理。
(十四)負責教育系統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辦理和咨詢工作;負責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
(十五)負責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市教育督導工作,擬定教育督導、評估工作的實施方案和規章制度;負責市直有關部門及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施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本市中小學校及幼兒園的辦學方向、辦學條件、辦學質量、辦學效益和內部管理的督導檢查;負責對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督導;負責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政府或上級教育督導部門提出意見或建議。
(十六)負責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配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定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二、機構信息
辦公地址:晉江市梅嶺街道南山路112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夏令時(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時(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郵政編碼:362200
辦公電話:0595-85660300
值班電話:0595-85681355
三、領導信息
施嘉奕(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兼任市教師進修學校校長):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卓鴻源(市教育局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兼任教育系統黨委書記):負責基礎教育學校德育、勞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研學實踐教育,職業教育、終身教育、社區教育,教育系統雙擁、青年、婦女工作,牽頭負責教育系統國家安全、民辦教育發展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基礎教育學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關工作;主持教育系統黨委工作;分管德育科(思想政治工作科)、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科,系統黨委辦,團工委、婦工委,市教育工會(雙擁部分);牽頭負責民辦教育工作協調小組。
張尚府(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二級監察官、三級主任科員):主持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蔡培塔(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負責基礎教育發展規劃、綜合改革,局機關政務運行、效能管理、黨群組織,教育系統干部、人事、人才、離退休老干部(教職工),信訪、保密、宣傳(新聞發言人)、統戰工作,成人教育,負責局機關黨委日常工作,牽頭負責局機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關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市教育檔案中心、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市教育工會,福建開放大學晉江學院;牽頭負責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專班、義務教育“雙減”協調專班;聯系市離退休教育工作者協會。
黃志勝(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負責基礎教育學校規劃布局、基本建設、安全穩定,小學教育、特殊教育,教育系統未成年人保護、關心下一代工作;分管初等教育與學前教育科(初等教育部分),學校安全與政策法規科(學校安全部分),市教育規劃建設服務中心(籌);聯系市教育關工委。
楊青梅(市教育局副局長):負責財務統計、技術裝備、學生資助,學校體育、衛生、藝術、科技、語言文字、普通話推廣工作,牽頭負責對外(國際及港澳臺地區)合作與交流工作;分管計財裝備科、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與語言文字工作科,市普通話推廣中心。
陳燎原(市教育局黨組成員,晉江一中黨委書記、校長,華僑中學黨總支書記):協同分管普通中學教育;主持晉江一中、華僑中學全面工作。
施世杰(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負責教育督導、普通中學教育、招生考試工作,牽頭協調基礎教育各學段辦學及其銜接貫通工作,牽頭負責創建全國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工作專班;分管中等教育科,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聯系市教育學會。
吳森森(市教育局四級主任科員<保留副科級待遇>,兼任教育系統黨委專職副書記):負責學前教育,內部審計、政策法規、行政審批工作,教育系統黨委日常工作,協同負責教育系統學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牽頭負責創建全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縣工作專班;分管初等教育與學前教育科(學前教育部分)、學校安全與政策法規科(政策法規部分)、行政審批科,系統黨委辦、市教育財務中心。
施正琛(市教育局四級調研員):協助局黨組抓督學督政工作。
楊志明(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科級督學、市教育工會主席):負責市教育工會工作,協助分管教育系統雙擁,局機關工會、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陳永益(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科級督學):協助分管成人教育,負責義務教育“雙減”協調專班日常工作。
王克茹(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科級督學):協助分管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創建全國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工作專班日常工作。
姚永寧(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督學、平級享受完中校副校級待遇):協助分管小學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創建全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縣工作專班日常工作。局領導應帶頭傳承弘揚、自覺踐行“四下基層”工作要求,深入掛鉤鎮街學校調研指導,協調推動有關工作落實;應認真履行“一崗雙責”,督促落實基層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綜治平安、信訪維穩、安全生產、掃黑除惡、防汛抗旱、項目建設等工作;除認真履行分管、協管、負責、掛鉤、聯系等工作職責外,還應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負責人:陳珍珍,聯系電話:85660300)。綜合組織協調機關日常事務;負責重要文件、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教育網絡管理、宣傳輿情、督辦反饋、機要保密和機關文電、檔案、信訪、計生、后勤接待、財產管理及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主要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組織制定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機關效能、精神文明建設;參與教育政策調研。負責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市教育督導工作,擬定教育督導、評估工作的實施方案和規章制度;負責市直有關部門及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施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本市中小學校及幼兒園的辦學方向、辦學條件、辦學質量、辦學效益和內部管理的督導檢查;負責對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督導;負責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政府或上級教育督導部門提出意見或建議。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人:曾雅明,聯系電話:85660294)。負責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及所轄單位人事編制和教師調配工作;指導學校績效考評工作;貫徹落實人才政策;按干部管理權限負責領導班子建設、學校干部的培養、選拔、考察、任免工作和干部隊伍宏觀管理;擬訂師資需求計劃、招聘錄用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教職工工資福利、年度考核、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獎懲管理;負責各類名優教師、特級教師表彰獎勵和推薦評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服務;按管理權限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認定;負責教育系統科級以下干部學歷更改和全市干部國民教育學歷審核;負責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教師、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檔案及局機關股級干部選拔任用、教育管理等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外籍教師(外國支教專家)管理工作。
(三)德育科(負責人:王潔清,聯系電話:85660297)。負責所轄學校的思想理論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生德育工作,并檢查落實情況;指導學校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工作;指導學校學生的道德品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國防教育、社會實踐活動和日常行為規范訓練等工作;指導學校輔導員、班主任等思想政治工作隊伍開展工作;指導全市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和社會實踐基地建設、管理工作;指導開展中小學生研學實踐工作;指導全市教育領域國際及與港澳臺地區的合作與交流;指導學校校園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參與指導中小學生家庭教育和家長學校工作。
(四)學校安全科政策法規科(負責人:吳揚加,聯系電話:85050282)。負責所轄學校安全工作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擬訂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規章措施并督促落實;指導所轄學校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有關政策研究、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行政復議、應訴工作;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檢查、督促有關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指導學校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負責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辦理和咨詢工作;負責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系統黨委及其辦公室負責市直機關教育系統黨群工作。
(五)計財裝備科(負責人:施建雄,聯系電話:85684472)。負責提出教育經費預算與項目計劃的建議;參與制定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政策和規定,統計并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參與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經費管理工作;負責學校收費的管理、檢查和指導;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督;指導、檢查學校校園規劃和學校校園基建項目管理;牽頭落實學生資助工作,指導開展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負責教育基金會的指導和相關統計工作;負責教育網絡建設和指導、檢查學校的教育技術裝備建設規劃與管理;指導檢查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對教育局所屬單位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六)中等教育科(負責人:洪天津,聯系電話:85688012)。負責管理全市普通中學教育工作,實施教學改革,推進素質教育;擬訂并組織實施普通中學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招生計劃、教學管理辦法和評估標準、細則,建立教學質量監測體系,規范普通中學辦學行為;負責指導中考、高考改革和中考、中招及中學學籍管理;推進初中校辦學標準化建設;指導普通高中達標示范創建工作;依法管理公辦普通中學中外合作辦學;指導教育系統信息化工作;指導中學各學科教學研究會等社團活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在校學生征兵工作。
(七)初等教育與學前教育科(負責人:馮麗芳,聯系電話:85682803)。負責管理全市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掃除文盲工作,實施教學改革;擬訂并組織實施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規劃、年度招生計劃和評估標準;落實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方案,建立教學質量監測體系并指導實施,規范小學、幼兒園辦學行為;推進小學、幼兒園辦學標準化建設;指導小學、幼兒園學籍管理;承擔市直小學、市直幼兒園、特教學校、特教輔讀班的學籍管理和教學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工作;依法管理公辦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指導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研究會等社團活動。
(八)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科(負責人:王法英,聯系電話:85685841)。負責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實施教學改革;依法管理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不含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的發展規劃和中等職業教育年度招生計劃、教學管理辦法和評估標準;負責職業高中學籍;負責市職教中心的日常工作;指導職業技術教育研究會等社團活動;協調全市終身教育工作,指導和推進全市社區教育、社區學院工作,負責市終身教育促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宏觀管理;按管理權限實施受理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審核、報備等工作;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辦學并對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進行檢查、督導、評估;負責市社會力量辦學促進委員會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和管理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對接高等教育;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在校學生征兵工作。
(九)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與語言文字工作科(負責人:張紅玲,聯系電話:85660277)。負責所轄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科技教育和語言文字等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學生體育、藝術、科技比賽和演出活動,組織參加相關的全省性、全市性體育競賽和科技、藝術交流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在校學生疾病防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擬訂并實施全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活動;承擔學校以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承擔全市推廣普通話工作;負責對社會規范用字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晉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人:楊志慶,聯系電話:85660293)。負責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市教育督導工作,擬定教育督導、評估工作的實施方案和規章制度;負責市直有關部門及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施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本市中小學校及幼兒園的辦學方向、辦學條件、辦學質量、辦學效益和內部管理的督導檢查;負責對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督導;負責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政府或上級教育督導部門提出意見或建議;協助、參與完成教育各項中心工作。
(十一)系統黨委及其辦公室(負責人:周沁,聯系電話:85660281)。負責市直機關教育系統黨群工作。
(十二)晉江市教育工會(負責人:張海青,聯系電話:85690944)。貫徹落實黨組和上級工會的決議,服務于中心工作,按照《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負責組織領導所屬基層工會制定工會工作計劃,布置檢查指導各學校工會開展工作,幫助基層工會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自主地開展各種活動;負責對職工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配合開展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動員組織教職工積極參加教育教學工作,努力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負責指導學校實施教代會制度,組織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配合推進校務公開,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和民主權利;負責組織教職工開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陶冶情操、增長知識;負責教職工的生活福利工作,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活動;負責工會組織包括組織建設、宣傳教育工作、女工工作、財務工作、經費審查等方面的自身建設。
(十三)福建開放大學晉江學院(負責人:林友志,聯系電話:85602918)。根據上級開放大學的教學計劃組織教學活動;貫徹執行有關教學、教務、考務、學籍管理等規章制度和管理細則;負責各專業教學班的組建和日常教學管理;負責外聘教師的聘用和教學管理;受有關部門和單位委托,舉辦各種類型的非學歷教育培訓。
(十四)晉江市教育檔案中心(負責人:莊培鑫,聯系電話:68106917)。負責教職工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歸檔等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教職工檔案的查詢、借閱、傳遞和審核把關;對教職工基本信息進行滾動管理和微機管理,為教師隊伍建設提供準確的信息支持。
(十五)晉江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人:許靈韜,聯系電話:85660236)。負責促進市教育系統教育人才的合理流動;負責引進教育系統所需的教育人才;負責開展對各類教育人才就業前的專業培訓;負責聘用合同管理教師管理;負責為教育系統內的富余人員擇業提供服務;負責按教職工隊伍合理結構的要求,為教育系統的人才交流提供服務。
(十六)晉江市教育財務中心(負責人:張天寅,聯系電話:85660284)。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局的有關規定,制定內部審計制度;負責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并按程序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和指導本部門的審計人員依法開展審計工作,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負責對所屬學校(幼兒園)的校長(園長)離任后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市教育局和所屬學校(幼兒園)經費收入支出情況、預算執行和決算、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建設和修繕工程項目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調查和監督,并報告審計調查結果;協助做好教育經費的預、決算和監督使用工作。
(十七)晉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人:鄭奇磷,聯系電話:85681162)。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招生、會考、自考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并做好宣傳工作;組織管理本市普通高等學校、成人大中專院校、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各類招生考試及會考、自考工作;受主管部門委托組織、管理普通高中學生參加省舉辦的高中會考考試、實驗考查和勞動技術課考查,管理考生考籍及會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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