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或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審批
1、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單位或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審批
2、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3、設定依據:(1)《出版物管理條例》第二條;(2)《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令第10號)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四十一條
4、辦理條件:(1)已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含出版物零售業務;(2)經營場所必須有合法的使用證明
5、有無數量限制及分配數量的辦法:無
6、辦理流程:受理(0.5個工作日)→決定(2.5個工作日)
7、申請材料:
(1)《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申請表》原件;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經營性的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及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若經營場所為法人所有,只需提房屋產權證復印件;自有房產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產權歸屬證明);
(5)如屬于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出具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不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
(6)如屬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特別行政區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8、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 3個工作日
9、辦件類型:承諾件
10、收費依據及標準:免費
11、年檢要求:根據上級部門下發的文件要求進行年檢
12、審批決定證件:《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3、注意事項:申請材料一式一份,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對,由窗口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
14、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595-85659038(窗口)
投訴電話: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訴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務中心網址/網上申報/表格下載: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務中心地址:晉江市羅山街道世紀大道南1號
15、訴求渠道:
(1)申請人在申請行政許可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2)申請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3)申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變更場所
1、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變更場所
2、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3、設定依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令第10號)第十九條
4、辦理條件:(1)已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變更后的營業執照;(2)變更場所的應有合法的使用證明
5、有無數量限制及分配數量的辦法:無
6、辦理流程:受理(0.5個工作日)→決定(2.5個工作日)
7、申請材料:
(1)《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變更登記表》原件;
(2)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經營性的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及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若經營場所為法人所有,只需提房屋產權證復印件;自有房產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產權歸屬證明);
(5)原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備注:上述變更項目可以一次多項申請變更,相同資料按要求提交一份。
8、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9、辦件類型:承諾件
10、收費依據及標準:免費
11、年檢要求:根據上級部門下發的文件要求進行年檢
12、審批決定證件:《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3、注意事項:申請材料一式一份,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對,由窗口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
14、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595-85659038(窗口)
投訴電話: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訴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務中心網址/網上申報/表格下載: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務中心地址:晉江市羅山街道世紀大道南1號
15、訴求渠道:
(1)申請人在申請行政許可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2)申請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3)申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變更單位名稱
1、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變更單位名稱
2、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3、設定依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令第10號)第十九條
4、辦理條件:(1)已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變更后的營業執照;(2)變更場所的應有合法的使用證明.
5、有無數量限制及分配數量的辦法:無
6、辦理流程:受理(0.5個工作日)→決定(2.5個工作日)
7、申請材料:
(1)《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變更登記表》原件;
(2)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原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5)如屬于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出具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不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
(6)如屬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特別行政區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備注:上述變更項目可以一次多項申請變更,相同資料按要求提交一份。
8、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9、辦件類型:承諾件
10、收費依據及標準:免費
11、年檢要求:根據上級部門下發的文件要求進行年檢
12、審批決定證件:《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3、注意事項:申請材料一式一份,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對,由窗口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
14、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595-85659038(窗口)
投訴電話: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訴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務中心網址/網上申報/表格下載: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務中心地址:晉江市羅山街道世紀大道南1號
15、訴求渠道:
(1)申請人在申請行政許可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2)申請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3)申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變更法定代表人
1、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變更法定代表人
2、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3、設定依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令第10號)第十九條
4、辦理條件:(1)已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變更后的營業執照;(2)變更場所的應有合法的使用證明
5、有無數量限制及分配數量的辦法:無
6、辦理流程:受理(0.5個工作日)→決定(2.5個工作日)
7、申請材料:
(1)《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變更登記表》原件;
(2)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新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原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5)如屬于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出具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不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
(6)如屬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特別行政區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備注:上述變更項目可以一次多項申請變更,相同資料按要求提交一份。
8、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9、辦件類型:承諾件
10、收費依據及標準:免費
11、年檢要求:根據上級部門下發的文件要求進行年檢
12、審批決定證件:《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3、注意事項:申請材料一式一份,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對,由窗口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
14、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595-85659038(窗口)
投訴電話: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訴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務中心網址/網上申報/表格下載: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務中心地址:晉江市羅山街道世紀大道南1號
15、訴求渠道:
(1)申請人在申請行政許可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2)申請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3)申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變更經濟類型
1、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變更經濟類型
2、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3、設定依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令第10號)第十九條
4、辦理條件:(1)已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變更后的營業執照;(2)變更場所的應有合法的使用證明
5、有無數量限制及分配數量的辦法:無
6、辦理流程:受理(0.5個工作日)→決定(2.5個工作日)
7、申請材料:
(1)《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變更登記表》原件;
(2)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原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5)如屬于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出具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不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
(6)如屬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特別行政區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備注:上述變更項目可以一次多項申請變更,相同資料按要求提交一份。
8、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9、辦件類型:承諾件
10、收費依據及標準:免費
11、年檢要求:根據上級部門下發的文件要求進行年檢
12、審批決定證件:《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3、注意事項:申請材料一式一份,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對,由窗口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
14、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595-85659038(窗口)
投訴電話: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訴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務中心網址/網上申報/表格下載: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務中心地址:晉江市羅山街道世紀大道南1號
15、訴求渠道:
(1)申請人在申請行政許可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2)申請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3)申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分立
1、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分立
2、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3、設定依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令第10號)第十九條
4、辦理條件:(1)已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變更后的營業執照;(2)變更場所的應有合法的使用證明
5、有無數量限制及分配數量的辦法:無
6、辦理流程:受理(0.5個工作日)→決定(2.5個工作日)
7、申請材料:
(1)《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變更登記表》原件;
(2)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經營性的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及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
(若經營場所為法人所有,只需提房屋產權證復印件;自有房產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產權歸屬證明);
(5)如屬于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出具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不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
(6)如屬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特別行政區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8、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9、辦件類型:承諾件
10、收費依據及標準:免費
11、年檢要求:根據上級部門下發的文件要求進行年檢
12、審批決定證件:《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3、注意事項:申請材料一式一份,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對,由窗口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
14、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595-85659038(窗口)
投訴電話: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訴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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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務中心地址:晉江市羅山街道世紀大道南1號
15、訴求渠道:
(1)申請人在申請行政許可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2)申請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3)申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合并
1、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合并
2、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3、設定依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令第10號)第十九條
4、辦理條件:(1)已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變更后的營業執照;(2)變更場所的應有合法的使用證明
5、有無數量限制及分配數量的辦法:無
6、辦理流程:受理(0.5個工作日)→決定(2.5個工作日)
7、申請材料:
(1)《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變更登記表》原件;
(2)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經營性的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及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
(若經營場所為法人所有,只需提房屋產權證復印件;自有房產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產權歸屬證明);
(5)如屬于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出具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不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
(6)如屬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特別行政區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8、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9、辦件類型:承諾件
10、收費依據及標準:免費
11、年檢要求:根據上級部門下發的文件要求進行年檢
12、審批決定證件:《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3、注意事項:申請材料一式一份,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對,由窗口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
14、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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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5-85659702(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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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務中心地址:晉江市羅山街道世紀大道南1號
15、訴求渠道:
(1)申請人在申請行政許可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2)申請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3)申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兼并
1、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單位或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兼并
2、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3、設定依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令第10號)第十九條
4、辦理條件:(1)已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變更后的營業執照;(2)變更場所的應有合法的使用證明
5、有無數量限制及分配數量的辦法:無
6、辦理流程:受理(0.5個工作日)→決定(2.5個工作日)
7、申請材料:
(1)《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變更登記表》原件;
(2)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經營性的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及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
(若經營場所為法人所有,只需提房屋產權證復印件;自有房產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產權歸屬證明);
(5)如屬于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出具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不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
(6)如屬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個體工商戶,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特別行政區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8、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9、辦件類型:承諾件
10、收費依據及標準:免費
11、年檢要求:根據上級部門下發的文件要求進行年檢
12、審批決定證件:《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3、注意事項:申請材料一式一份,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對,由窗口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
14、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595-85659038(窗口)
投訴電話: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訴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務中心網址/網上申報/表格下載: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務中心地址:晉江市羅山街道世紀大道南1號
15、訴求渠道:
(1)申請人在申請行政許可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2)申請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3)申請人不服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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