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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一
1.項目名稱:福建優寶食品有限公司年產西米5000噸、粉條600噸項目
2.建設地點:晉江市經濟開發區(五里園)安麒路3號-1
3.建設單位:福建優寶食品有限公司
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睿柯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5.項目概況:項目選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經濟開發區(五里園)安麒路3號-1,主要從事西米、粉條的生產,預計年產西米5000噸、粉條600噸。
6.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水
項目外排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及職工生活污水,生產、生活廢水總排放量為9113.2390m3/a。生產廢水經“格柵池+調節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處理設施預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表1 B級限值及晉江市泉榮遠東污水處理廠或晉江經濟開發區安東園綜合污水處理廠的設計進水水質要求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該污水處理廠的設計進水水質要求后,通過排污管網排入該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項目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排放,不會對污水處理廠及其納污水體水質產生太大的影響。
(2)廢氣
項目通過加強廢氣收集效率,并采取排污許可證推薦的可行污染治理設施,最大程度減小廢氣排放量,同時,目前項目所在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現狀符合環境質量標準要求,具有一定環境容量,且項目與最近的大氣環境保護目標距離約443m,距離較遠,項目正常運行過程對區域大氣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3)噪聲
項目生產設備均位于室內,通過加強設備管理維護,確保生產過程車間門窗關閉等,其對廠界噪聲貢獻值較小,正常運營過程整個公司廠界噪聲排放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另外,項目與最近環境保護目標距離(磁灶鎮錦美村居民點)約443m,距離較遠,其噪聲排放對周邊聲環境保護目標基本無影響。
(4)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經及時妥善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眾參與情況:建設單位委托環評后,2025年3月25日在福建環保網上進行了第一次環評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25日~3月31日;報告表基本完成編制后,建設單位于2025年5月8日在福建環保網網上對項目全文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8日~5月14日。公示期間,建設單位及評價單位均未接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8.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建設單位作出嚴格按照審批通過的環評文件及我局批復要求,認真落實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的書面承諾。
9.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10.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1日(5個工作日))范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晉江市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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