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11-0101-2025-00074
- 備注/文號:晉建函〔2025〕159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9
民盟晉江市委會:
您們提出的《關于完善我市住宅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的建議》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近年來,我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補齊住宅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短板,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創新工作舉措,全力推進住宅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強化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行安全管理,進一步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
一、優化設施布局。一是加快公共充電樁建設。以制度、規劃、市場、政策為抓手,激發國企、民企、個體戶等各類市場主體投資活力,不斷擴大全市充電基礎設施規模,加快補齊公共充電設施建設短板。截至2024年底,全市公共充電站達237個,充電樁2848根,其中快充2066根、慢充782根,公共充電樁數量位居泉州各縣(市、區)第1位,實現轄區內鎮(街道)全覆蓋。供電公司加大公共領域充電設施建設投入,重點推進市中心、商業廣場、小區路面、廠區等人群密集區域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截至目前,在安泰集團、奧林春天、寶龍廣場、內坑東宅村委會等建設11處公共充電場所。二是推進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強化源頭把控,自然資源部門在住宅小區規劃方案審核時,要求新建住宅固定車位100%配建充電樁或預留安裝條件,預留安裝條件時需將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位。比如中南美地和樾、龍湖御湖境等小區。落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專項實施方案》《關于配合推動物業住宅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住宅小區車位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報裝、施工、管理等方面按照文件的工作要求履職盡責,加快推進物業住宅小區充電設施建設。目前,全市住宅小區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約11000個。供電公司將142個提前布點充電樁表箱的小區列入2025年儲備投資建設項目。三是推進老舊小區充電設施改造。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出臺《晉江市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明確將改造充電設施納入改造內容,推動老舊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改造建設。目前木材公司宿舍、機場生活區等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已完成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二、強化日常監管。一是常態化開展考評。修訂《晉江市物業住宅小區精細化管理考評方案(2025版)》,會同屬地鎮(街道)和物業管理專家常態化開展住宅小區精細化考評。將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安全管理納入重點考評內容,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對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實行專項管理,建立專項管理制度,按合同約定履行充電樁管理責任,落實防火檢查和巡查工作。并將未依法依約履行職責導致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列入“一票否決”項目,嚴格住宅小區精細化考評,綜合運用責令整改、約談、下發整改通知書等措施,倒逼物業物業服務企業履約盡責,切實落實新能源汽車安全管理責任。今年以來已考評87個小區,排查整治未實行專項管理制度、建立充電樁使用人檔案、花名冊等問題7個。二是加強源頭管理。明確要求地下車庫充電設施需同步設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老舊小區改造時,優先在充電區域加裝獨立煙感、局部噴淋裝置,推廣使用具備過載保護、短路保護的智能充電設備。三是規范巡查報告。制作“兩書兩表”示范文本(違法違規行為巡查日志表、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報告情況登記表、違法違規行為勸阻通知書、違法違規行為報告書),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物業服務區域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勸阻、報告違法違規行為。
三、強化全鏈條治理。一是健全管理標準。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安裝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并納入住宅小區安全管理范圍。推動小區物業、充電運營商建立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日常巡查、隱患整改、應急處置等要求。二是強化生產企業質量把控。摸清轄區內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生產企業底數,逐一嚴格審查生產資質。督促新能源充電設施生產單位全面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持續開展流通領域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2024年起,每年的抽檢量應至少達到100批次,凡發現銷售不符合法規標準的,責令停止銷售并依法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三是規范充電及服務費用。指導督促電力企業主動承建停放充電設施,減收、免收服務費,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充電服務價格標準,居民住宅小區內的新能源汽車充電電價一律按照居民電價執行。指導督促電網企業按照政策要求和相關技術標準規定,為符合獨立裝表立戶條件的集中充電設施提供低壓供電“三零”服務。鼓勵各地采取財政補貼、延長簽約運營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新能源汽車停放充電設施建設,降低充電服務費用。
感謝您對我市住宅小區管理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附件:關于第205號提案答復意見辦理清單
責任領導:施榮進
分管領導:尤祖鴻
經辦人員:黃志超
聯系電話:85621726
晉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9日
附件
關于第205號提案答復意見辦理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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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晉江市委會: 第205號《關于完善我市住宅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的建議》已收悉,現就提案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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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一 |
用好政策紅利。加強老舊小區改造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引導,加大對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政策頒布前的小區充電基礎設施改造的投入力度,設立專項資金用于改善既有小區的充電基礎設施,用好舊改政策,結合各個小區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規劃,改造老舊小區的公共空間,推動小區充電基礎設施改造的順利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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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事項 |
推進老舊小區充電設施改造。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出臺《晉江市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明確將改造充電設施納入改造內容,推動老舊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改造建設。目前木材公司宿舍、機場生活區等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已完成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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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展事項(開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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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落實事項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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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二 |
納入專項改造。把住宅小區改建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項目作為民生項目,并出臺相關的政策加以規范和扶持。加快對小區電容、線路改造升級,對全市小區的電容情況逐一進行核查,并向社會公示。對于不符合安裝條件的小區,電力部門要制定改造升級工作計劃,明確改造升級進度,有序逐步完成改造升級,為小區充電樁的安裝提供必要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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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事項 |
一是加快公共充電樁建設。以制度、規劃、市場、政策為抓手,激發國企、民企、個體戶等各類市場主體投資活力,不斷擴大全市充電基礎設施規模,加快補齊公共充電設施建設短板。截至2024年底,全市公共充電站達237個,充電樁2848根,其中快充2066根、慢充782根,公共充電樁數量位居泉州各縣(市、區)第1位,實現轄區內鎮(街道)全覆蓋。供電公司加大公共領域充電設施建設投入,重點推進市中心、商業廣場、小區路面、廠區等人群密集區域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截至目前,在安泰集團、奧林春天、寶龍廣場、內坑東宅村委會等建設11處公共充電場所。 二是推進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強化源頭把控,自然資源部門在住宅小區規劃方案審核時,要求新建住宅固定車位100%配建充電樁或預留安裝條件,預留安裝條件時需將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位。比如中南美地和樾、龍湖御湖境等小區。落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專項實施方案》《關于配合推動物業住宅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住宅小區車位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報裝、施工、管理等方面按照文件的工作要求履職盡責,加快推進物業住宅小區充電設施建設。目前,全市住宅小區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約11000個。供電公司將142個提前布點充電樁表箱的小區列入2025年儲備投資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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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展事項(開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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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落實事項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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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三 |
專業運營管理。工信部門要加強充電設施質量把控,應當具備更高的能效比,以降低運行能耗。引導和鼓勵小區在公共地面停車場引入充電樁運營商,設立統一的充電設施運營管理平臺,通過智能管理平臺對社區充電服務網絡實現統一管理和有序調度,包括充電樁預約、實時查詢、支付結算等功能,運用峰谷電價等價格機制和智能電力調配控制技術,優化調整新能源汽車充電時間、功率與電網供電能力相匹配,實現削峰填谷和綠電消納,提高充電設施的運行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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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事項 |
一是健全管理標準。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安裝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并納入住宅小區安全管理范圍。推動小區物業、充電運營商建立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日常巡查、隱患整改、應急處置等要求。 二是規范充電及服務費用。指導督促電力企業主動承建停放充電設施,減收、免收服務費,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充電服務價格標準,居民住宅小區內的新能源汽車充電電價一律按照居民電價執行。指導督促電網企業按照政策要求和相關技術標準規定,為符合獨立裝表立戶條件的集中充電設施提供低壓供電“三零”服務。鼓勵各地采取財政補貼、延長簽約運營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新能源汽車停放充電設施建設,降低充電服務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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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展事項(開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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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落實事項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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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四 |
提高運維標準。完善充電基礎設施生產制造、安裝建設、運營維護企業的準入條件和管理政策,以規范管理和服務質量。壓實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和充電基礎設施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嚴格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質量安全管理,建立火災、爆炸事故責任倒查制度。完善充電基礎設施運維體系,落實充電運營企業主體責任,設立“紅黑榜”制度,提升設施可用率和故障處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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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事項 |
強化生產企業質量把控。摸清轄區內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生產企業底數,逐一嚴格審查生產資質。督促新能源充電設施生產單位全面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持續開展流通領域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2024年起,每年的抽檢量應至少達到100批次,凡發現銷售不符合法規標準的,責令停止銷售并依法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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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展事項(開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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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落實事項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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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五 |
強化服務管理。將新能源企業充電設施管理納入小區精細化管理考評內容和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體系,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支持充電設施建設并提供必要的協助,積極配合小區業主申請安裝充電設施,協助現場勘查、施工。并建立充電設施管理制度,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嚴格落實充電區域消防安全管理,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排煙設施、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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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事項 |
一是常態化開展考評。修訂《晉江市物業住宅小區精細化管理考評方案(2025版)》,會同屬地鎮(街道)和物業管理專家常態化開展住宅小區精細化考評。將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安全管理納入重點考評內容,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對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實行專項管理,建立專項管理制度,按合同約定履行充電樁管理責任,落實防火檢查和巡查工作。并將未依法依約履行職責導致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列入“一票否決”項目,嚴格住宅小區精細化考評,綜合運用責令整改、約談、下發整改通知書等措施,倒逼物業物業服務企業履約盡責,切實落實新能源汽車安全管理責任。今年以來已考評87個小區,排查整治未實行專項管理制度、建立充電樁使用人檔案、花名冊等問題7個。 二是加強源頭管理。明確要求地下車庫充電設施需同步設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老舊小區改造時,優先在充電區域加裝獨立煙感、局部噴淋裝置,推廣使用具備過載保護、短路保護的智能充電設備。 三是規范巡查報告。制作“兩書兩表”示范文本(違法違規行為巡查日志表、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報告情況登記表、違法違規行為勸阻通知書、違法違規行為報告書),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物業服務區域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勸阻、報告違法違規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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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展事項(開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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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落實事項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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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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