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01-0240-2025-00439
- 備注/文號:晉政辦規〔2025〕1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8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有關單位:
《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定》已經市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定
一、總則
(一)為加強對村級建設工程項目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村級建設工程項目行為,保障資金安全和工程質量,助力鄉村振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福建省村集體財務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村級建設工程項目,是指村集體(含村<社區>委會,下同)為業主,以集體自有資金、上級劃撥的專項資金及企業或個人出資贊助、捐贈等為資金來源的村級建設工程項目。
(三)本規定所稱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包括工程以及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貨物、服務。
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
所稱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
所稱與建設工程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實行單獨采購的其他服務,按照晉江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相關規定執行。
(四)獨立核算的自然村、村民小組、經濟實體的建設工程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二、職責分工
(一)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實行“市級指導監督,鎮級組織管理,村級具體實施”的管理體制。
(二)具體職責分工:
1.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投標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各鎮(街道)國土資源所對新建、改建、擴建等村級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地類核查,并協助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履行民主決策,監督村級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程序執行公開情況;市相關主管部門依行業歸口負責指導各鎮(街道)依法開展村級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
2.鎮(街道)設立“村級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村級招投標中心”),或依托鎮(街道)行使村鎮建設職能的科室(單位),開展日常管理工作。對涉及需公開招標的村級建設工程項目,負責做好以下工作:
(1)借助相關媒介統一受理和發布各類招投標交易信息,協助指導項目業主制定招標文書;
(2)為村級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交易活動提供交易場所,為招投標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詢服務,組織招投標交易活動;
(3)負責招標投標申請資料的審查;
(4)監督招標業主、招標代理單位受理項目招投標的報名登記,指導、監督投標保證金的收取及退還;
(5)協助項目業主公布中標候選人,招標代理單位發放中標通知書;
(6)指導、監督招標人和中標人簽訂、履行承(發)包合同,調解招投標活動中的交易糾紛;
(7)對招投標的所有資料實行備案管理。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過程中,對招標項目建立完整招標投標檔案,招標項目招投標全過程的書面材料、記錄均應整理歸檔。
(8)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對招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
(9)對符合《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6號)的依法必須招標工程項目,指導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心)依法進行公開招標。
3.村集體對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實行民主決策和全過程公開,負責制定村級建設工程項目方案,籌措建設項目資金,協調建設工程環境,承擔建設項目的債務,負責建設項目竣工后的維護管理。實時對已開展的項目情況進行登記,形成村級工程項目臺賬清冊。
三、民主決策
實行民主決策。村集體應按照年初決議、年中調整、年末通報的流程,對年度擬開展的村級建設工程項目以“四議兩公開”方式進行民主決策。具體規定如下:
(一)年初決議:村集體應提前擬定年度村級建設工程項目計劃,明確具體建設項目、建設規模、總投資估算、資金來源與籌資方式等內容,并以“四議兩公開”方式對擬開展項目進行民主決策。
(二)年中調整:村集體應將年度內新增計劃外非應急項目、工程增補超過原建設工程總承包款20%或者3萬元以上等村級建設工程項目進行補充,以“四議兩公開”方式進行民主決策。
(三)年末通報:村集體應對本年度完工和在建項目進行分類整理,形成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執行情況清單,在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通報。
四、管理措施
(一)準備階段。
1.項目可行性審核。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實施前要與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銜接,需符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各類自然保護地、河道管理范圍線、生態公益林管理、濕地等管控要求,履行用地等手續時,鎮(街道)國土所等相關科室應進行指導和協助辦理。
2.前期決議。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實施前,由村(社區)“兩委”集體研究,明確村級建設工程項目設計及預算等相關事項,并啟動各項前期工作。小型維修、臨時設施搭建、簡易景觀與綠化工程等不涉及結構安全或消防項目,初步預算10萬元以下的可出具簡易設計圖紙;3萬元以下的可出具工程量清單。
3.項目報備。對于所有非應急、零星等村級建設工程項目,村集體均應填寫《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項目申請表》(附件1)、《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備案資料清單》(附件2),報村級招投標中心備案。其中,初步預算10萬元以上的村級建設工程項目還需由鎮(街道)駐村干部、包村領導簽批審核。
4.預算審核。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初步預算在10萬元(含)以上的,需由村級招投標中心或委托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單位(不得與預算編制單位為同一單位)進行預算審核(費用由鎮級支付),把控項目預算合理性,并在《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項目申請表》(附件1)上簽署意見。
5.事前公示。在福建省基層小微權力監督平臺、村務公開欄公開公示。公示內容:民主決策會議記錄、《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項目申請表》(附件1)等,時間不少于3日。
(二)實施階段
1.確定施工方:
(1)單項工程預算審核在30萬元以下的,由村(社區)“兩委”集體研究,通過詢價、邀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簡易招投標(詳見附件3)、公開招投標等任意一種方式確定有資質的施工方。
(2)單項工程預算審核在30萬元以上(含)50萬元以下的,由村(社區)“兩委”集體研究,決議以簡易招投標或公開招投標方式確定有資質的施工方,報村級招投標中心審核后,由招投標中心組織招投標。
(3)單項工程預算審核在50萬元以上(含)的,參照各鎮(街道)制定的公開招投標流程執行,公開招投標確定有資質的施工方,并實行第三方監理。
2.過程公開。在福建省基層小微權力監督平臺、村務公開欄公開公示。公示內容:村(社區)“兩委”會選取施工方方式會議記錄、中標結果(附件4)等,時間不少于3日。
3.合同簽訂。公示無異議的,村級建設工程項目所在村(社區)與中標人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書面承建合同,辦理履約手續,書面合同可由鎮(街道)村級招投標中心履行鑒證手續。
4.組織施工。項目由村(社區)主干總負責,并明確一名村(社區)干部具體負責施工過程中村級工程管理,可從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熱心村民三類人群中邀請不少于2名代表,共同參與工程管理,監督建設工程質量,維護建設工程環境。
(三)驗收階段
1.竣工驗收。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完工后,村集體應及時組織村(社區)“兩委”成員、鎮(街道)駐村包片干部及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地質勘察等參建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填寫《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單》(附件5)。
2.工程結算。村集體在村級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合格后,應組織對該項目進行結算,并按照合同約定及相關規定預留質量保證金。結算價超中標價10%以上的,報村級招投標中心組織復核。由市發改局備案的工程項目還需委托具備資質第三方進行結算(不能與預算編制單位為同一單位)。符合固定資產登記條件的,村集體要在當月登記村集體固定資產。
3.實施結果公開。在福建省基層小微權力監督平臺、村務公開欄公開公示。公示內容:施工(承建)合同、《村級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單》(附件5)、竣工結算書、工程是否增補證明等,時間不少于3日。
4.歸檔管理。檔案管理方面以村集體為主,村級招投標中心為輔。村集體應及時建立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全流程完整檔案并留存,確保一項目一檔案。同時,應備份一份交由村級招投標中心歸檔。檔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申請材料、公開公示情況、項目備案證明、可研報告、項目采購全過程的書面材料、工程所需的貨物與服務類項目采購資料、施工(承建)合同、施工圖紙、施工全過程材料、項目竣工驗收及支付結算材料等。
五、特殊情形管理
(一)對搶險救災、安全隱患整治、突發事件處置等應急工程,及金額在3萬元以下的村級零星工程項目,由村(社區)“兩委”集體研究后,填報《晉江市村級應急、零星工程項目申請表》(附件6),報鎮(街道)駐村干部、包村領導同意簽字后實施(3日內完成),并及時將《晉江市村級應急、零星工程項目申請表》(附件6)在福建省基層小微權力監督平臺、村務公開欄公示。村級應急、零星工程完工后,按管理措施中驗收階段步驟執行。
(二)項目實施過程中,原則上不允許變更。但因政策調整、不可抗力、不可預見等因素,確需設計變更、施工變更或者建筑材料更換的,導致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增補金額超過原建設工程總承包款20%或者3萬元以上的,由村(社區)提出項目工程增補計劃,并預算工程量,經“四議兩公開”民主決策后實施。若增補工程屬可分割的,要按本款規定另行組織招投標。屬不可分割的,填報《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增補申請表》(附件7),經鎮(街道)駐村干部、包村領導同意簽字后,報招投標中心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六、工作要求及責任追究
(一)鎮(街道)作為村級建設工程項目的監管主體,應有效防控項目管理、實施等環節的廉政風險,創新監管機制,強化鎮(街道)駐村干部、包村領導對村級建設工程項目的指導監督職責,對發現的施工問題要及時指出、督促整改,并及時向鎮(街道)報備,實現工程項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管。
(二)鎮(街道)工作人員在村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存在失職瀆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由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村集體應抓好對項目施工質量、安全、進度、成本等日常管理,在村級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建設前,組織對監督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實施的工作人員、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在項目建設現場張貼安全建設宣傳書等,落實安全責任。
(四)村集體擅自變更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內容、違規招投標、截留挪用資金、不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等行為,由鎮(街道)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村(社區)兩委成員、村(社區)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村(社區)的建設工程項目的承包建設。
(五)施工方存在轉包、違法分包、掛靠、不按時入場施工等行為的,村集體有權要求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進行整改。拒不整改的,村集體有權按照合同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施工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移交相關部門進行查處。
七、其他事項
(一)各鎮(街道)可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將本規定和實施細則向社會公布。
(二)本規定由市農業農村局具體負責解釋。
(三)本規定自2025年1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1月27日止。
附件:1.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項目申請表
2.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備案資料清單
3.簡易招投標具體流程
4.中標結果公示表
5.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單
6.晉江市村級應急、零星工程項目申請表
7.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項目增補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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