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規范村級建設工程管理,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助力鄉村振興,我市制定出臺了《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規范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為便于各有關單位和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規定》內容,現就相關政策要點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出臺《規定》是進一步加強村級事務運行規范化、透明化建設,保障集體資金安全、提高工程質量效益的重要舉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福建省村集體財務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二、目標任務
《規定》旨在建立健全權責明晰、流程優化、監管有效的村級建設工程管理體系。核心目標是實現項目決策科學民主、實施過程規范透明、資金使用安全高效、工程質量可靠達標,為我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三、主要內容
1.適用范圍:村集體為業主,以集體自有資金、上級劃撥的專項資金及企業或個人出資贊助、捐贈等為資金來源的村級建設工程項目。

2.構建分級分類管理體系,提升操作精準性
《規定》根據項目預算金額和性質,實行差異化管理,明確了各類項目的操作路徑,使基層辦事有章可循。具體分類及核心要求如下:
>>>關鍵名詞解釋<<<
?村級招投標中心:全稱為“村級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中心”,是各鎮(街道)設立或依托相關職能科室(單位)組建的管理機構,負責為村級建設工程項目提供交易服務、組織管理和指導監督。
?四議兩公開:指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是村級重大事項決策的核心民主程序。
?預算審核:指對項目預算的合理性進行專業性審核。預算金額1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鎮(街道)村級招投標中心或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造價咨詢單位(不得與預算編制單位相同)進行審核,以確保預算公允,費用由鎮級承擔。
3.固化全周期管理流程,著力優化管理效能
《規定》將項目管理清晰劃分為“準備、實施、驗收”三大階段,每個階段均明確了工作重點和監督要求,形成了從項目萌芽到資產登記的全流程閉環管理,著力提升管理效能。
3.強化民主決策與多方監督,確保過程陽光透明
建立了“年初決議、年中調整、年末通報”的年度計劃管理制度,并將公開公示貫穿始終。明確要求所有環節信息,除在村務公開欄公示外,必須同步至福建省基層小微權力監督平臺,公示時間均不少于3日,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明確特殊情形處理機制,增強規范實操彈性
《規定》對實踐中常見的工程變更和應急項目等情形作了細化規定,既堅持原則性,又體現靈活性。
工程變更(增補):確需增補且金額超原合同20%或3萬元以上的,如屬可分割部分,應另行組織招投標;如不可分割,必須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并填報《項目增補申請表》,經鎮(街道)審批后方可實施。
應急工程:為搶險救災等應急項目設置了快速通道,在履行必要集體研究和鎮級報批手續后先行實施,事后完備資料并公示,確保緊急事項高效處置的同時,程序規范不留隱患。
四、注意事項
1.利益回避原則:村“兩委”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不得參與本村工程建設項目的承包等活動。
2.檔案管理要求:項目完成后,村集體須建立“一項目一檔案”,完整保存全過程資料,并備份至鎮(街道)村級招投標中心備案,確保過程可追溯。
3.資金支付前提:項目必須事先備案,工程款支付需與項目進度、驗收結果掛鉤。符合固定資產登記條件的,完工后必須及時登記入賬,否則鎮(街道)村財代理中心不予支付剩余款項。
4.安全主體責任:村集體作為建設方,應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本《規定》的出臺,為我市村級建設工程管理提供了統一、明確、可操作的工作指南。各鎮(街道)可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執行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向市農業農村局或所在鎮(街道)咨詢反映。
五、咨詢方式
聯系部門:晉江市農業農村局
聯系電話:0595-8268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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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規范管理規定的通知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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